由20年經驗心理命理專家顧問、以人性心理策略建立企業
專業心理學驅動的市場解決方案
運用心理學原理設計新聞稿和宣傳材料,確保您的信息能夠引起目標受眾的共鳴並產生持久影響。
通過心理學優化的渠道和時機發布消息,最大化信息傳播效果和受眾參與度。
診斷企業市場策略問題,提供基於心理學洞察的解決方案,幫助企業恢復市場活力。
幫助企業建立強大的內部文化和價值觀,提升員工滿意度和客戶體驗。
為企業領導者和專家打造個人品牌,利用人格心理學建立權威性和信任度。
根據經驗、專業、權威和可信度(EEAT)原則,創建符合搜索引擎標準的高質量內容。
近年來,人類圖(Human Design)社群內部出現一股越來越清晰的反思聲浪:對於全球僅占人口約1%的反映者(Reflectors)而言,傳統教學中「必須等待28天月亮週期才能做決定」的策略,是否真的符合這套系統最核心的精神——「回到內在權威,去除所有外在制約」?
Ra Uru Hu 創立人類圖時,為反映者設計了獨特的決策策略:因為他們的九大能量中心全部空白,沒有任何固定定義,因此被建議「等待一個完整的月亮週期(約28天)」,讓月亮穿越全部64個閘門,從而觀察能量的完整循環後再做決定。這套方法在過去二十多年被視為反映者的「內在權威」。
然而,越來越多深入研究與親身實踐的高階學習者開始提出質疑:月亮週期本身是一個完全外在的、普世性的天文時鐘,它不受個人能量體影響,也不因個體差異而改變。當一個系統不斷強調「向內尋找你的獨特權威」,卻同時要求某類型的人把決策權交給一個外部的28天循環時,這是否構成了一種根本的哲學矛盾?
更進一步的批判指出,「等待28天」這句話本身已成為一種強大的心智制約。它傳遞的潛台詞是:「你當下無法信任自己,你需要漫長的外在時間來獲得清晰。」這種教導容易讓反映者陷入長期延遲、自我懷疑與被動等待的慣性模式,恰恰與人類圖最根本的去制約目標背道而馳。
反映者的設計本質上是「宇宙的鏡子」,其天賦在於極度靈敏的即時反射與環境能量辨識能力。真正的課題從來不是「等待外部時鐘」,而是培養「在當下分辨:這股能量是我的,還是環境的?」以及「在獨處回歸空白之後,內在真正浮現的聲音是什麼?」。
部分高階人類圖研究者更直接指出一個大膽觀點:Ra Uru Hu 本人是一位定義明確的顯示者(Manifestor)。從一個擁有固定定義中心、慣於快速行動與自我驅動的視角出發,去理解一個「全空白、無任何固定定義」的存在時,很容易把「空白」解讀為「缺失」或「不確定」,因而試圖從最大的外在循環——月亮週期——來為這種「缺失」提供補償與結構。
但對於真實活在反映者體驗中的人而言,「空白」從來不是缺陷,而是最大的開放性與靈敏度。解決之道不在於引入一個更龐大、更漫長的外在制約系統,而在於極致精純的內在覺知練習、能量衛生習慣,以及持續記錄個人能量模式的自我研究。
當代反映者社群逐漸發展出一套替代性的決策路徑,被稱為「動態清明」或「即時辨識系統」。其核心原則包括:
在每一個重要決定前,先進入獨處與安靜,讓所有外來能量自然沉澱回歸空白;在空白中傾聽內在浮現的對話與感覺;透過長期記錄,辨認出真正屬於自己的微弱但一致的聲音;練習在當下說出「我空白,這不是我的能量」來保護能量場。
這套方法不依賴任何外在時鐘,也不把月亮週期當作必須遵守的教條,而是把權力完全交還給日益敏銳的個人覺知。許多實踐者表示,這種方式反而讓他們在生活中的決策速度更快、清晰度更高,也更少陷入過去那種「永遠時機未到」的心理陷阱。
這場關於反映者策略的內部辯論,正把人類圖從一個看似僵化的「命定藍圖」系統,拉回到它最初被創建時的初衷——成為幫助個體辨識真我、解除外在制約的活生生覺知工具。當我們不再把任何教條(包括月亮28天)視為不可撼動的權威,而開始真正問自己:「此刻,我內在最清明的聲音是什麼?」時,或許才真正走上反映者——乃至所有類型——該走的道路。
Ra Uru Hu 原創人類圖教材及後期錄音檔案(The Definitive Book of Human Design, 2011 及 Jovian Archive 官方網站存檔)
《高階人類圖分析書》(中文版,非官方譯本,內部流通版本,約2022–2024年間於部分華語社群流傳,第127頁相關段落)
多位當代人類圖獨立研究者於私人論壇、線上工作坊及社群分享之實踐報告(2023–2025年間,未公開出版)
資料原文: 亞洲新聞稿聯綱: https://www.pressasia/content/68/人類圖反映者 - 28日月亮週期究竟是內在權威,還是另一層深刻制約?
延伸閱讀: 台灣網紅稅 2025更新 一文看清 KOL Tax
財政部今(10)日重磅發布《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營業稅作業規範》,正式將YouTuber、直播主、IG創作者、Podcaster等所有「經常性」在網路上賺錢的個人納入營業稅課徵範圍。這份被媒體稱為「網紅稅」的規範,其實不是新稅種,而是把過去十幾年來數位創作者的灰色地帶一次補平。從今天起,只要你是境內居住的創作者,達到條件就必須辦稅籍登記、開統一發票、繳營業稅。財政部更給出長達9個月的「免罰輔導期」到2026年6月30日,形同最後通牒:再不登記,之後抓到絕不手軟。
規範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,境內網紅符合以下任一條件,就必須在30日內辦理稅籍登記:第一,在台灣有固定實體營業場所,例如租攝影棚、個人工作室;第二,已有營業牌號、僱用員工或經紀團隊;第三,也是最關鍵的一條:單月「銷售勞務」達5萬元或「銷售貨物」達10萬元。換句話說,就算你一個人躲在家裡剪片、畫插畫、開直播,只要勞務收入破5萬,就自動變成營業人。財政部強調,這不是針對頂流網紅,而是全面網羅所有「經常性」賺錢的創作者。
最讓創作者頭皮發麻的是課稅判斷邏輯:財政部把「觀眾所在地」當成決定性關鍵。無論你跟YouTube、Twitch還是TikTok簽約,只要你的內容被台灣境內的付費或免費觀眾收看,那筆分潤就屬於「境內提供勞務」,必須課5%營業稅。小規模營業人可申請查定課稅,稅率降至1%,但前提是你得先登記。財政部舉例:某網紅從YouTube拿65元分潤,若80%流量來自台灣,就有52元要課稅;剩20%來自國外則可零稅率。這代表未來每個月都要精算「境內外觀眾比例」,平台報表將成為報稅命脈。
很多人以為只有AdSense才要繳,錯得離譜。規範明白寫出:直播打賞(Super Chat、Bits、飛機大砲)、訂閱會員費(YouTube Membership、Patreon)、品牌業配、賣電子書、線上課程、周邊商品,只要具有「經常性」與「營利性」,全部納入課稅範圍。財政部特別點名,平台扮演中介角色,觀眾付費或免費觀看才是「最終消費行為」,因此創作者從平台拿到的分潤,實質就是「在台灣提供表演勞務」,無法再用「境外平台給錢」當擋箭牌。
為了避免一上路就引發民怨,財政部罕見給出長達9個月的輔導期,從2025年9月10日到2026年6月30日。在此期間,即使沒登記、沒開發票、沒繳稅,都不會依營業稅法第51條、52條或稅捐稽徵法第44條開罰。但財政部也明白警告:輔導期結束後,若仍故意隱匿,一經查獲將補稅、加計滯納金,並處0.3倍到3倍不等的罰鍰。換句話說,這9個月是「最後赦免令」,聰明的創作者現在就該跑流程。
PressAsia記者實際訪問多位創作者,反應兩極。百萬訂閱YouTuber「阿倫」表示:「我五年前就公司化了,每月固定繳營業稅,現在只是多一些人一起繳,剛好把市場洗乾淨。」反觀一位月入約8萬的插畫IG創作者無奈說:「我一個人畫畫,現在每個月要多繳800塊,還要學記帳、找會計師,真的快放棄接案。」另一位Twitch中型直播主則苦笑:「以前斗內聽飛機聲很爽,現在每聽一次就想到要多繳幾十塊稅。」顯然,這波政策對中間偏下的創作者衝擊最大。
規範雖未直接要求境外平台扣繳,但財政部已明白暗示:平台若想繼續在台灣大賺廣告費,遲早得配合提供「創作者收入明細」與「觀眾地理分布數據」。一位不具名國稅局官員私下透露:「我們已經在跟Google、Meta談資料交換,未來不排除要求平台直接代扣代繳。」這意味著YouTube、Instagram、TikTok等國際平台,可能從「幫創作者賺錢」變成「幫國稅局抓錢」。
放眼國際,台灣這次其實慢了好幾拍。韓國2018年就開始大規模稽查網紅,2021年甚至有年收破億韓元的YouTuber被補稅上千萬韓元;日本國稅廳對副業收入超過20萬日圓就要求申報;美國IRS更直接,平台會寄1099表單提醒創作者報稅。相較之下,台灣還給1%查定稅率、9個月免罰期、境外收入零稅率,堪稱佛心。財政部官員強調:「我們不是要打死產業,而是讓數位經濟跟實體經濟站在同一個公平起跑點。」
多位行銷業者向PressAsia分析,短期內將出現三種現象:第一、部分兼職創作者會刻意控制收入不超過5萬,選擇退出變現;第二、中型創作者被迫公司化或找會計師,成本上升;第三、頂流與專業團隊反而受益,因為品牌更願意跟「能開發票」的創作者合作。一位資深經紀公司主管直言:「2026年之後,台灣網紅圈會少30%到40%的玩家,但留下來的會更值錢。」網紅經濟從此從「野蠻成長」進入「規範成長」時代。
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在今日記者會上罕見柔性喊話:「我們知道很多人第一次碰到營業稅會慌,各地國稅局已經成立專責窗口,也會陸續開線上說明會。」官員強調,規範的目的不是多收稅,而是讓新興職業被制度承認,讓創作者未來能更安心變現、品牌合作更透明、整體產業更健康。對許多創作者來說,2025年9月10日,將是台灣數位內容產業正式成年的日子。
財政部賦稅署2025年9月10日新聞稿《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營業稅作業規範》
財政部訂定發布之完整作業規範全文
iKala《2024台灣網紅行銷與社群趨勢洞察報告書》
DATAREPORTAL《Digital 2025: Taiwan》
財政部今(10)日重磅發布《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營業稅作業規範》,正式將YouTuber、直播主、IG創作者、Podcaster等所有「經常性」在網路上賺錢的個人納入營業稅課徵範圍。這份被媒體稱為「網紅稅」的規範,其實不是新稅種,而是把過去十幾年來數位創作者的灰色地帶一次補平。從今天起,只要你是境內居住的創作者,達到條件就必須辦稅籍登記、開統一發票、繳營業稅。財政部更給出長達9個月的「免罰輔導期」到2026年6月30日,形同最後通牒:再不登記,之後抓到絕不手軟。
規範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,境內網紅符合以下任一條件,就必須在30日內辦理稅籍登記:第一,在台灣有固定實體營業場所,例如租攝影棚、個人工作室;第二,已有營業牌號、僱用員工或經紀團隊;第三,也是最關鍵的一條:單月「銷售勞務」達5萬元或「銷售貨物」達10萬元。換句話說,就算你一個人躲在家裡剪片、畫插畫、開直播,只要勞務收入破5萬,就自動變成營業人。財政部強調,這不是針對頂流網紅,而是全面網羅所有「經常性」賺錢的創作者。
最讓創作者頭皮發麻的是課稅判斷邏輯:財政部把「觀眾所在地」當成決定性關鍵。無論你跟YouTube、Twitch還是TikTok簽約,只要你的內容被台灣境內的付費或免費觀眾收看,那筆分潤就屬於「境內提供勞務」,必須課5%營業稅。小規模營業人可申請查定課稅,稅率降至1%,但前提是你得先登記。財政部舉例:某網紅從YouTube拿65元分潤,若80%流量來自台灣,就有52元要課稅;剩20%來自國外則可零稅率。這代表未來每個月都要精算「境內外觀眾比例」,平台報表將成為報稅命脈。
很多人以為只有AdSense才要繳,錯得離譜。規範明白寫出:直播打賞(Super Chat、Bits、飛機大砲)、訂閱會員費(YouTube Membership、Patreon)、品牌業配、賣電子書、線上課程、周邊商品,只要具有「經常性」與「營利性」,全部納入課稅範圍。財政部特別點名,平台扮演中介角色,觀眾付費或免費觀看才是「最終消費行為」,因此創作者從平台拿到的分潤,實質就是「在台灣提供表演勞務」,無法再用「境外平台給錢」當擋箭牌。
為了避免一上路就引發民怨,財政部罕見給出長達9個月的輔導期,從2025年9月10日到2026年6月30日。在此期間,即使沒登記、沒開發票、沒繳稅,都不會依營業稅法第51條、52條或稅捐稽徵法第44條開罰。但財政部也明白警告:輔導期結束後,若仍故意隱匿,一經查獲將補稅、加計滯納金,並處0.3倍到3倍不等的罰鍰。換句話說,這9個月是「最後赦免令」,聰明的創作者現在就該跑流程。
PressAsia記者實際訪問多位創作者,反應兩極。百萬訂閱YouTuber「阿倫」表示:「我五年前就公司化了,每月固定繳營業稅,現在只是多一些人一起繳,剛好把市場洗乾淨。」反觀一位月入約8萬的插畫IG創作者無奈說:「我一個人畫畫,現在每個月要多繳800塊,還要學記帳、找會計師,真的快放棄接案。」另一位Twitch中型直播主則苦笑:「以前斗內聽飛機聲很爽,現在每聽一次就想到要多繳幾十塊稅。」顯然,這波政策對中間偏下的創作者衝擊最大。
規範雖未直接要求境外平台扣繳,但財政部已明白暗示:平台若想繼續在台灣大賺廣告費,遲早得配合提供「創作者收入明細」與「觀眾地理分布數據」。一位不具名國稅局官員私下透露:「我們已經在跟Google、Meta談資料交換,未來不排除要求平台直接代扣代繳。」這意味著YouTube、Instagram、TikTok等國際平台,可能從「幫創作者賺錢」變成「幫國稅局抓錢」。
放眼國際,台灣這次其實慢了好幾拍。韓國2018年就開始大規模稽查網紅,2021年甚至有年收破億韓元的YouTuber被補稅上千萬韓元;日本國稅廳對副業收入超過20萬日圓就要求申報;美國IRS更直接,平台會寄1099表單提醒創作者報稅。相較之下,台灣還給1%查定稅率、9個月免罰期、境外收入零稅率,堪稱佛心。財政部官員強調:「我們不是要打死產業,而是讓數位經濟跟實體經濟站在同一個公平起跑點。」
多位行銷業者向PressAsia分析,短期內將出現三種現象:第一、部分兼職創作者會刻意控制收入不超過5萬,選擇退出變現;第二、中型創作者被迫公司化或找會計師,成本上升;第三、頂流與專業團隊反而受益,因為品牌更願意跟「能開發票」的創作者合作。一位資深經紀公司主管直言:「2026年之後,台灣網紅圈會少30%到40%的玩家,但留下來的會更值錢。」網紅經濟從此從「野蠻成長」進入「規範成長」時代。
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在今日記者會上罕見柔性喊話:「我們知道很多人第一次碰到營業稅會慌,各地國稅局已經成立專責窗口,也會陸續開線上說明會。」官員強調,規範的目的不是多收稅,而是讓新興職業被制度承認,讓創作者未來能更安心變現、品牌合作更透明、整體產業更健康。對許多創作者來說,2025年9月10日,將是台灣數位內容產業正式成年的日子。
財政部賦稅署2025年9月10日新聞稿《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營業稅作業規範》
財政部訂定發布之完整作業規範全文
iKala《2024台灣網紅行銷與社群趨勢洞察報告書》
DATAREPORTAL《Digital 2025: Taiwan》